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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20:19:11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学院年度榜样人物”评审的通知要求,药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过公开答辩、评委评分及商议,确定“学院年度榜样人物”推荐学生名单,现公示如下:
思想引领类:张荻
创新创业类:田伟路
实践服务类:肖和 张俊祥 牟奕璇
同时学院推荐张荻、田伟路、肖和进入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复审。
公示时间:11月6日—11月8日
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团委:88382016。
药学院团委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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