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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药学院2023年度社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3日 09:17:29点击数: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进行2023年药学院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齐鲁制药优秀学生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品行端正,德育考评成绩“良”以上

2.勤奋好学,成绩优良,2021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前30%、2022级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前30%

3.遵守国家法律,当次评奖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无参评资格;

4.学年内没有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

(2)评选范围:

具有山东大学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每人奖励5000元人民币/年,4人

2.山东广电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品行端正,学生学年德育考评成绩“良”以上,在本次评奖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无参评资格;

2.勤奋好学,成绩优异,2021级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前20%、2022级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前20%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事业;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校内外的新闻实践活动,在新闻稿件的写作、编辑、采访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对于参加广播电视新闻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的学生优先考虑。

5.学年内没有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

(2)评选范围:

具有山东大学学籍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奖励标准:

3000元/名

(4)评选方法:

差额评选。学院择优上报1人,经学校和基金会评审后确定11人为本年度获奖人选。

3.侯拱辰优秀贫困生奖学金

(1)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热爱祖国,学生学年德育考评成绩“良”以上

2.在本次评奖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无参评资格;

3.学习努力,成绩优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2021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前50%、2022级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前50%

4.对于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或有志于毕业后服务我国西部经济社会建设的学生,可适当放宽申请基本条件。

5.学年内没有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

(2)评选范围: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3)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1000元/名,1人

4.蒋震菏泽奖学金

(1)评选条件:

要求获奖学生来自山东省菏泽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

1.诚实守信﹑勤奋上进﹑品行端正﹑关爱社会;

2.学习成绩优异,平均学分绩点在80分以上

3.学生德育考评成绩“良”以上

4.无任何违反法律和校规的行为;

5.学年内没有获得其他同类奖学金。

(2)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菏泽籍

(3)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1.2022年度获奖的2020、2021、2022级学生仍符合条件者,可通过学院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可继续获得奖学金(基金会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在80分以上);考核不合格学生的名额,在同年级学生中递补。一个学生最高可连续四年获该项奖学金;

2.2023级新生每个学院限报一人,学校择优选定10人。

3.每年奖励40名,大一至大四每年级各10人,5000元/名每名学生的受资助时间为四年

二、学生申报程序

1.意向申报齐鲁制药优秀学生奖的同学填写附件表格,于10月16日前发送给班长。意向申报其他奖学金的同学直接向班长报名即可。
  2.系统申请:评选结束后,获奖学生登录“学生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学生管理系统-社会奖学金申请模块”将于10月26日开放,系统开放时发布《社会奖学金模块使用指南》。系统填报后导出申请表,表格保持整洁、美观,中间无断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获奖同学请及时完成线上申请,并于10月30日前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的申请表提交至教学四楼207

三、注意事项

1.意向申报同学严格按照截止时间报送材料,过期不候;

2.以上奖项限报一个,多报申请表全部作废。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